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7年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29日,大家要行动起来了!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掌握学习的重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四章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房地产估价——市场法
(1)市场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
(2)市场法适用的对象和条件
适用对象 | 交易活跃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用地、商品住宅、写字楼、商场、标准工业厂房等) |
适用条件 | 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较多类似房地产的交易 |
(3)市场法的操作步骤
①搜索交易实例:实例必须具有丰富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②选取3~10个可比实例:可比实例应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且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接近、交易类型与估价目的吻合、成交价格正常或可修正为正常。
③建立可比价格基础:统一付款方式、统一采用单价、统一面积内涵、统一单位面积。
④交易情况修正:将特殊交易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交易价格。
⑤交易日期修正:将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的价格调整到估价时间的价格。
⑥房地产状况调整:将可比实例在其区位、权益、实物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⑦求取比准价格:把多个可比实例的实际成交价格调整后形成的比准价格,综合成一个最终的比准价格。
(4)市场法的难点
市场法的难点在于如何保证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客观合理性,以及如何对其各种因素进行修正或调整。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2017银行业初级资格《个人贷款》第四章知识点汇总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