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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职业资格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10月29日,大家要行动起来了!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掌握学习的重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五章个人消费贷款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其他个人消费类贷款
其他个人消费类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装修、耐用品消费、旅游、医疗等消费用途的贷款。
近几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银行都不再设计专门的装修、耐用品消费、旅游和医疗消费贷款,而是给客户提供个人消费类贷款,贷款用途可以是住房装修、旅游、医疗和购买耐用消费品,其贷款要素和流程基本相同。
(一)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贷款利率
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一般不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三)贷款期限
一般为1~3年,最长10年。
(四)贷款额度
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所需资金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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