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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0/04/23 09:25: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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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范围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上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

营改增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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