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0年初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初级经济师相关知识点,希望你能通过学习,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更得心应手。
【知识点】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提示】自2016年5月1日起,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具体形式了解。
2.契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来正保会计网校,早备考不用慌,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每天的学习为自己的初级经济师考试储存更多能量。加油哦!想要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相关知识内容吗?购买初级经济师的相关课程就可以享受到了哦~你还不赶紧来了解一下吗>>
小编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