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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与种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0/07/13 11:27:05 字体:

2020年初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初级经济师相关知识点,希望你能通过学习,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更得心应手。

【知识点】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与种类

(一)性质

所有权属于国家,调控权属于政府,管理权属于财政。属于财政资金的性质,必须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内。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主管机关,各职能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执行机关。

(二)种类

1.利用国家权力取得

2.利用国家所有权取得

3.反映政府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及其他非税收入

(1)行政性收费

行政性收费收入包括管理性收费收入、资源性收费收入和证照性收费收入,都是在行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收取的,带有强制性、管理性和无偿性特点。

事业性收费的最大特点是缴费义务人自愿接受服务,不具有任何强制性,体现了“受益人缴费”的原则,因而不属于利用国家权力取得的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是面向社会无偿征收、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具有无偿性。

(3)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包括罚款、没收的现金收入、没收的物品折价收入,既有强制性又有无偿性。

(4)特许经营收入

特许经营收入是国家依法特许企业、组织或个人垄断经营某种产品或服务而获得的收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因而其属于利用国家权力取得的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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