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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冲刺必备知识点:交通运输服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会做梦的鱼 2020/09/22 09:01:50 字体:

2020年初级经济师备考已经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初级经济师相关知识点,希望你能通过学习,巩固牢记每一个知识点,考试时更得心应手。

【知识点】交通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提示】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提示】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4)管道运输服务

①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③【新增】自2019年10月1日起,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适用税目规定如下:

 含义税务处理规定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指承包方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以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发包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指纳税人之间签订运输协议,在各自以承运人身份承揽的运输业务中,互相利用对方交通运输工具的舱位完成相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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