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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7日,现在已经是备考冲刺阶段,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冲刺资料,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收人分配职能,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手段调整国民收人初次分配结果的职能,旨在实现公平收人分配的目标。市场经济下初次分配是按要素所有者的票赋条件和公平的市场定价实现的,社会成员获得多少收人,取决于其拥有多少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市场价格,这就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然而,这种收入分配与社会认同的公平或公正标准可能不一致。社会成员不能接受国民收入完全按市场竞争标准进行分配,因为这种方式包含着很大程度的不平等,特别是在资本收入的分配上更是如此。如果这种收入差距过分悬妹,将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这就需要财政发挥收入分配职能,通过再分配进行调整。
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有:①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市场和政府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范围和界限。应属于政府财政发挥作用的范围,财政发挥的作用要到位,不能缺位;不属于政府财政发挥作用的范围,财政不能越位。②加强税收调节。通过税收进行的收人再分配活动,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对收人的直接调节,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例如,通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将企业和个人的收益调节到合理水平;通过资源税调节自然资源形成的级差收人等。③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收人进行再分S,是将资金直接补贴给地区和个人,有明确的受益对象、受益范围和政策选择性,对改变社会分配不公的程度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增加对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地区的转移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收入保障、教育和健康等转移性支出等。④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通过公共支出提供社会福利(如公共卫生防疫、福利设施与服务、住房)等进行的收人分配,在受益对象上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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