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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7日,现在已经是冲刺阶段了,职业培训教育网特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
复式记账
在会计科目中记录经济交易或者事项的具体手段及方式称为记账方法。记账方法按其登记经济交易或者事项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单式记账法与复式记账法两类。单式记账法对于部分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记录。其特点是平时只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和各种往来款项。因此单式记账法不能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交易或者事项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核对账户记录的正确性,是一种比较筒单、不完整的记账方法,现已很少使用。
1. 复式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会计科目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是会计核算中最基本、最主要的会计方法之一。复式记账法的特点:
(1) 以会计基本等式为依据。复式记账法是以会计的基本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依据建立起来的一种科学记账法。
(2) 记录完整。将全部经济业务记录有关账户,既可以了解每一交易或者事项的来龙去脉,也可以通过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增减变动,全面、系统地了解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3) 便于查账。采用复式记账法,可以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户的记录正确与否。
2. 借贷记账法。根据记账符号的不同,复式记账法可分为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和增减记账法三种。我国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采用借贷记账法。
(1) 借贷记账法的概念。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2)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将会计科目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采用借贷记账法,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登记减少额。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是由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即会计科目的性质决定的。
(3) 借贷记账法的会计账户结构。资产类账户与权益类账户的结构截然相反。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权益类账户的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资产类账户、权益类账户的内部勾稽关系如下:
资产类账户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柳借方发生额-柳贷方发生额(24-3)权益类账户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24-^)
成本类账户结构、费用类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结构相同,收入类账户结构与权益类账户结构相同。损益类会计账户余额转入所有奢权益类账户,期末无余额。
(4)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对每笔交易或事项都应作借贷相反记录。因此,借贷记账法的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即当发生经济交易或事项时,企业必须按照相同的金额,一方面记人一个或几个会计科目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记人一个或几个会计科目的贷方,借方金额合计与贷方金额合计必须相等。
(5) 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
1) 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是指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记录经济业务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科目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相互对应关系。存在这种对应关系的会计科目(账户)称为对应科目(账户)。
2) 会计分录。会计分录筒称分录,是指对每项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每个分录都应具备对应账户名称、记账方向、金额三个要素。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筒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的书写规则:先写借后写贷、金额默认为人民币“元”。一般情况下,借写在上面,贷写在下面,当有多个借或多个贷时'只需在借方第一个会计科目前写明借,将其余的方向相同的会计科目对齐,然后在贷方第一个会计科目前写明贷,将其余的方向相同的会计科目对齐。
编制会计分录时,首先需要确定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账户及性质,确定账户类别;其次确定账户的金额是增加还是减少;再次确定账户的方向,哪个(哪些)账户记借方,哪个(哪些)账户记贷方;最后编制会计分录,并检查账户、借贷方向、金额是否正确。
(6) 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1) 试算平衡的含义。试算平衡是指以会计恒等式和借贷记账规则为理论基础,根据资产与权益之间的平衡关系,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对所有会计科目记录的汇总和计算,来检查各类会计科目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2) 试算平衡的分类。试算平衡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
①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将一定时期内的交易或事项全部记入有关账户后,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必然相等。公式为:
全部会计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二全部会计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24-5)
②余额拭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公式为:
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会计科目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24~6)
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会计科目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24-7)
实际工作中,余额试算平衡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方式进行。编制试算平衡表时,应注意必须保证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均已记人试算平衡表,且没有发现记账错误。
即使实现了试算平衡,也不能说明账户记录绝对正确。因为有些错误并不会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关系。这些错误情况包括:
a. 漏记某项经济业务,将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减少,借贷仍然平衡;
b. 重记某项经济业务,将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虚增,借贷仍然平衡;
C.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借贷仍然平衡;
d. 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借贷仍然平衡;
e. 借方或贷方发生额中,偶然发生多记少记并相互抵消,借贷仍然平衡等。
3.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平行登记。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1) 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职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相等。
(2) 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平行登记。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人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人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总账与明细账平行登记要求做到:
1) 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依据相同)。
2) 借贷方向相同(方向相同)。
3) 所属会计期间相同(期间相同)。
4) 计入总分类科目的金额与计人其所属明细分类科目的金额合计相等(金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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