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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7日,现在已经是冲刺阶段了,职业培训教育网特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
会计科目
1. 会计科目的概念。会计科目是指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
2. 会计科目的分类。
(1)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通常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
1) 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又可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 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又可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负债的科目。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又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4) 成本类科目:按成本的不同内容和性质又可分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和反映劳动成本的科目。
5)损益类科目:按损益的不同内容又可分为反映收入的科目和反映费用的科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収关系分类。根据所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取关系的不同分设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 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总分类科目反映各种经济业务的概括情况,是进行总分类核算的依据。
2) 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和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
3.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 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 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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