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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7日,现在已经是冲刺阶段了,职业培训教育网特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
统计调查的种类
社会经济现象错综复杂,又处于不断变化中'根据不同的调查目的和调查对象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和组织方式,是统计调査的重要方面。
统计调查可以按不同标志分类:
1. 按调查对象的范围不同,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全面调查是对构成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逐一的、无一遗漏的调查,包括全面统计报表和普查。例如,人口普查就要对全国人口无一例外地进行登记调查;又如,经济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全面调查由于调查的单位多、组织工作量大,所以需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因此在不影响统计研究目的实现的条件下,常常采用非全面调查。
非全面调查是对调查对象中的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包括非全面统计报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等。例如,为了研究城市居民家庭的生活水平,可以只对一定数量的住户进行调查;为了掌握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抽取一部分商品做检验。又如,为了研究出生婴儿的性别比,可以抽选一定数量的医院、保健院,对其出生婴儿进行调查,不必对全国每一个出生婴儿进行调查。
2. 按调查登记的时间是否连续,分为连续调查和不连续调查。连续调查是为了观察总体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内)的数量变化,它要求随着调查对象的发展变化,连续地进行调查登记。例如,工厂的产品生产,原材料的投人,能源的消耗,人口的出生、死亡等,必须在调查期内连续登记,然后再进行加总。可见,连续调查的资料是说明现象的发展过程,目的是为了解社会现象在一段时期的总量。
不连续调杳是间隔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通常是一年以上)所做的调查,一般是为了对总体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进行研究。如生产设备拥有量、耕地面积等,这些指标的数值在短期内变化不大,不需要连续登记,通常是隔一段时间登记其某时刻或某一天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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