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冲刺资料,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需等待有权人表示承认后才能生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类型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在经权利人承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有效民事行为。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