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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分批装运和转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01/26 15:38:40 字体:

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们初级经济师考生应提前备考,网校小编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整理了2016助理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分批装运和转运

(1)分批装运

(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交付装运。

《UCP600》中与分批装运有关的重要规定如下:①第31条a款,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发运。②第31条b款,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不被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表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货地点不同,如果交单由数套运输单据构成,其中最晚的一个发运曰将被视为发运日。③第32条,若其中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货物均告失效。

(2)转运

(Transshipment)。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转船、转机以及从一种运输工具上卸下再装上另一种运输工具的行为。

《UCP600》中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下:第20条b款规定,转运指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到卸货港之间的运输过程中,将货物从一船卸下并再装上另一船的行为。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只要同一提单包括了海运全过程,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转运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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