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0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初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银行汇票结算的基本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05/11 15:07:40 字体:

网校小编特意整理了2016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6年初级经济师有帮助!

银行汇票结算的基本程序及主要规定

(1)客户申请。申请人必须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有关内容并签章。

(2)出票行签发汇票。出票行在认真审查“汇票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其签章是否为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人账户上是否有足够资金后据以签发银行汇票。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出票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欠缺上述记载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兑付地支取现金的,必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内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并交存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3)汇票的交付及背书转让。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交付给汇票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收款人可以将未填“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经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转让时,应在背书人栏签章,填明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区域性银行汇票应在区域内背书转让。银行汇票背书转让,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被背书人或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4)提示付款。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班次推荐:

 【特色无忧联报1600】经典科学搭配  【精品无忧联报2360】智能交互个性辅导
 【实验无忧联报3160】助教跟踪不过重学  【定制无忧联报4160】大数据精准定位

总有一个群是适合你的!

经济师考试交流群:203341801(此群人数比较多)经济师考试交流讨论群:211680756;经济师考试专业交流群:343439170;中级经济师考试学习群:374607912;经济师考试经验交流群:246724901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