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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2013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市共有185名人员合格,初级24人,中级161人。于2014年4月14日起开始办理证书,依据证书办理有关规定,请初级成绩合格人员携带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现场办理;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先提交《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及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二张,于三周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前来办理。表格下载--点击。
办理地址:咸阳市政府八楼人社局专技科。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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