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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考试采用开后网上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16时,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请在2月22日后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分数线暂定84分。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
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71号)(以下简称考务通知)文件要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网上资格审核范围
在我省参考且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含)以上的考生(简称预合格考生)需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预合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由于国家尚未下发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按照各科卷面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详见下表)进行考后资格审查工作,如国家考试合格标准有调整,我中心将另行发布通知。
201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16时。
三、资格审核办法
预合格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lzkb.com),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考后资格审核” 栏目,进入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系统,按照有关要求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主要流程如下:
(一)登录系统
预合格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系统,用户名为预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六位数字,登录后请尽快点击“密码修改”栏目修改密码,如因密码被盗或篡改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二)信息填报及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进入系统后按照操作提示填报有关信息,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上传材料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1日12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考试成绩一律按照无效处理,不予发证。
预合格考生按照规定时限上传网上资格审核所需的毕业证扫描件等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确保上传材料图像清晰、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后等待考试机构审核。考试机构对预合格考生网上上传材料有异议的,考生必须在审核时间内积极配合到考试机构现场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三)查看审核不通过结果及申请复议
审核不通过结果的查看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1日16点。预合格考生对资格审核不通过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属地原则申请提出复议,复议提出方式为电话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12点。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复议联系方式见附件3.
(四)查看审核通过结果及证书领取
审核通过结果的查看时间:2016年1月28日以后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请在2月22日后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合格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须提供网上上传相关材料原件(证书原件审后退回),《学历证明》(见附件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5)《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6)原件上交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
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在长春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成绩单、网上上传相关材料原件及有关证明原件领取合格证书,成绩单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合格人员查询”栏目打印,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代领证书的须凭代领人、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领取。
四、有关事项
(一)预合格考生请仔细阅读理解考试报考条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有关材料扫描件要清楚,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为200K以内。
(二)《学历证明》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预合格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由考生毕业院校出具。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需在有效期之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咨询电话:0431—84657570、84657571.
(四)报考资格审核依据以考务文件为准。按照人社部12号令,对提供虚假证明、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核实,我中心有权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吉林省201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合格考生名单.xls
附件2、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资格审核上传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4、学历证明.doc
附件5、专业年限证明.doc
附件6、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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