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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鸡西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7日-8月20日,现场资格核验时间为8月7日-8月20日,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5日-8月22日,报名费132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5日-10月31日。
黑人社办发〔2019〕105号
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经济考试按级别、专业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2。两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 报名及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等说明。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从2019年起,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线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核验部门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注册、报名、资格核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请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每名报考人员收费132元。
三、 考场设置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各市(地)分别设置考场。
四、 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五、 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2019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附件1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8月7日-8月20日 | 网上报名 | ||
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 | 现场资格核验 (节假日休息) | ||
2019年8月15日-8月22日 | 网上缴费 | ||
2019年9月30日前 | 各考区上报考场编排数据 | ||
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9年11月2日 | 09:00-12:00 | 第一批次 |
15:00-18:00 | 第二批次 | ||
2019年11月3日 | 09:00-12:00 | 第三批次 | |
15:00-18:00 | 第四批次 | ||
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 领取收据 | ||
2020年1月上旬 | 通过报名网站(或) 查询考试成绩 |
附件2
2019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2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2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2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3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4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一、 报名操作流程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三)填写报考信息
1、 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报考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地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选择所在地市。)核验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 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 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资格核验
1、 在线核验: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可在缴费规定时间内直接缴费。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资格核验部门要求进行人工核验。
2、 现场人工核验:以下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资格核验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
在线核验通过以及现场人工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核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二、 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地市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三、 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考试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等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 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 领取证书
应试人员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在省直报名的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名选择其他地市的,请关注报名地市考试管理机构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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