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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预习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1/15 15:59:27 字体:

2018年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7年审计师教材,整理的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1.含义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内容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①出租指经营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②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出租的土地或建筑物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可以转租。

③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建筑物)。

3.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3)转租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

4)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

5)闲置土地

二、计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1.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需要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

2.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公允价值模式核算的,不能转为成本模式核算;

2)成本模式核算的,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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