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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初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申请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第三人
1.申请人:
(1)行政相对人。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4)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5)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第三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形式包括书面或口头申请。
(四)行政复议的管辖
1.一般规定:
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机关 |
|
选择管辖 |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为不服(如地税局、工商局) |
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 |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
上级管辖 |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不服 |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不服 |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 |
|
本级管辖 |
对国务院部门(如国税总局)或省级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 |
1.向做出该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申请。 |
2.特殊规定:
实施者 |
行政复议机关 |
示例 |
省级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
该派出机关 |
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区行政公署 |
派出机关 |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
对街道办事处的行为不服,找市人民政府进行复议 |
派出机构 |
设立它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
甲县乙乡的派出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为,对其行为不服,找甲县公安局或甲县人民政府复议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 |
对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学位颁发不服,找教育部复议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 |
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
对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的行为不服,找市人民政府复议 |
被撤销的行政机关 |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 |
甲被乙并了,对甲不服,找乙的上一级复议 |
(五)行政复议申请的限制
1.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间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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