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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整理的初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学习内容是第二部分第一章第三节(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目标和方法 )的知识点,已经开始了2020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三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目标和方法
一、营业收入审计目标
(1)证实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2)证实营业收入计价与分类的正确性;
(3)证实营业收入的完整性;
(4)确定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做恰当的列示及披露。
二、营业收入审计方法
(一)运用分析方法及监盘方法检查营业收入的完整性
1.比率分析
将企业年度内各期营业收入的实际数与计划数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完成计划情况;
比较本期各月营业收入的波动情况,了解有无异常;
将行业平均毛利和以前年度平均值进行比较;
分析年末最后一个月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
销售折扣占赊销收入的比例;
销售退回及折让占销售的比例等。
2.趋势分析
将被审计单位的营业收入趋势与经济状况、行业趋势相比较;
毛利率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毛利率;
与上年同期的实际数相比较,了解变动趋势;
计算本期重要产品和重要客户的销售额和毛利率,分析本期与上期有无明显变化;
月销售分析与以前年度及同期预算相比;
是否存在季度末或年末销售激增的现象;
是否超出经验及行业平均趋势给予客户折扣等。
3.合理性测试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账户与某些因素的相关关系,收集关于这一账户的相关信息。
如果被审计单位利润表中有净利润,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却是负值,审计人员应查找应收账款和存货虚增的可能性。
通过监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对收入记录的完整性进行分析。
(二)验证营业收入入账正确性
1.索取产品出库存根、销售发票副本和各种收入明细账,相互核对,检查有无混淆营业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的界限的现象。(证到账,分类正确)
取得或编制营业收入项目明细表,复核其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报表数核对相符。
2.抽取一定数量的合同,检查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是否满足下列条件: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检查一定数量的产品发运单、销售发票副本、各种结算单据、有关明细账以及大型产品的生产进度表,核实企业是否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核实企业是否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并根据生产经营与结算方式的不同特点,真实完整地计入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
(1)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审查企业是否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审查企业是否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3)审查企业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正确性。
(4)对于售后回购、售后租回、以旧换新销售,是否按照收到货款记入收入,从而虚增收入和利润的问题。
(三)核查营业收入真实性和账务处理正确性
1.发票和销货合同的审查
(1)审查发票的真伪、发票簿的连续编号是否完整无缺,作废发票是否加盖“作废”章等。
(2)抽查一部分发票,审查其购货单位、商品名称、销售单价、数量、金额与销货合同的一致性。
(3)售给关联方或关系密切的客户产品计价是否合理,有无以高价或低价结算转移利润的问题。
(4)重点审查分期收款销售、以旧换新、委托代销、售后回购、出口销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2.营业收入记账正确性的审查
由于营业收入发生数取决于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两个因素,应进一步审查销售数量与发货数量一致性,查明有无退货;审查销售单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取得产品价格目录,抽查销售价格是否符合价格政策,并且注意售给关联单位的产品价格是否合理,有无高价或低价结算以转移利润的问题。
注意:
(1)只计算主产品的营业收入,不计算联产品、副产品的营业收入;
(2)只计算合格产品营业收入,不计算残次品营业收入;
(3)只计算基准价部分收入,不计算附加价部分收入;
(4)将营业收入列入往来账户长期挂账,不通过“营业收入”账户核算;
(5)违背配比原则,只记收入、不转成本(高估利润);或少记、不记收入,只转成本(低估利润)。
3.核实营业收入交易的截止期
方法:检查决算日前后一周或十天的有关收入记录,核对、比较有关的发票、运单以及收据,确认收入的截止期是否正确。
审计中注意关键日期: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货日期(服务业则是提供劳务的日期),这三个日期在同一会计期间则表明记录是正确的。
(1)如果发货运单显示货物是在本报告期发运的,而相应的收入是在下一报告期计入的,就属于低估收入;
(2)如果已计入本期的收入是“应收账款”账户的日期,而相应的产品出库单存根与运单或提货单日期在下一会计期间,表明是高估了收入。
审查时可从明细账为起点追查决算日前后会计凭证,也可以从结算日前后销售发票为起点追查发运单和明细账,或者从发运单为起点追查销售发票和明细账。
(四)审查销售退回、折让及折扣
许多案例中,企业在第四季度记录大量销售,但年度结束后,接踵而来的是大量销售退回。如果企业把退回的商品重新作为新商品销售,表明存在舞弊可能。
1.销货退回的审查
(1)审查销售退回原因的合理性
(2)审查销售退回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发生并确认销售退回时,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营业收入,同时冲减营业成本,增加库存产成品,发生的销售退回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通过“营业收入明细账”与退货凭证、退货入库凭证的核对,审查销售退回业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①如果存在退货凭证,而在“营业收入明细账”中未予以记录,说明有可能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调高利润水平的问题;②如果在“营业收入明细账”中有销售退回的记录,而无相关退货的原始凭证,则说明有可能存在隐匿营业收入、虚减利润、偷漏税金的问题。
还应当注意审查期末及下期期初发生的销售退回业务的真实性。有的企业为追求本期销售计划的完成,往往采用期末虚构销售,开出“空头发票”,下期期初再冲回的不当手法弄虚作假。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认可的大额销售。
2.销售折让与折扣的审查
(1)销售折让、折扣业务的真实性。(手续)
(2)折让、折扣比例的合理性。
(3)折让、折扣业务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正确性。按有关规定,发生销售折让、折扣应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处理。审计人员应审查“营业收入明细账”和有关记账凭证,以查明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五)确定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与披露的正确性
不仅要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还需要检查有无将营业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不做划分、划分不合理及混同列报与披露的情况。
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审计目标
(1)证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2)证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计价与分类的正确性;
(3)证实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的合法性;
(4)证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记录截止期的正确性;
(5)确认坏账损失的真实性;
(6)证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过账和汇总的正确性。
四、应收票据审计方法
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它们与货币资金一样,具有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的特点,是审计中的重要内容。
1.取得应收票据明细表
2.监盘库存应收票据
库存应收票据的清点工作与库存现金的监盘工作基本相同,应同时进行。对于存放在其他处所的应收票据,如作为抵押、提交银行贴现、交由律师代收的也应查实。
3.函证应收票据
4.对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的审查
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企业应设立“应收票据备查簿”,由出纳员以外的专人负责登记。
5.对票据贴现的审查
审计人员在审查时注意:
(1)票据贴现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入账。
(2)票据贴现的计算是否正确。
(3)票据拒付是否及时转账。
6.分析评价应收票据可兑现程度
7.应收票据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正确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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