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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是2019年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一章第三节(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知识点,还未开始2020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02讲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三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知识点: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性质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并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带息,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取得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应收票据到期
收回款项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
|
付款方无法支付 |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
3.应收票据贴现
(1)贴现所得金额的计算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价值×[1-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期日——首尾只算一天
【提示】无息票据的到期价值即为票面金额;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为到期本利和。
(2)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①不带追索权(如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承兑银行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借:银行存款(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财务费用(倒挤)
贷:应收票据(票面金额)
②带追索权(如商业承兑汇票)——确定该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风险与报酬没有转移(视为短期借款) | ||
贴现 |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
|
到期时,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付款 | 无须处理 |
企业责任解除,冲销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
|
到期时,票据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据款,贴现银行从贴现企业账户中扣除票据到期价值 |
将未收回票据款视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
偿还短期借款,同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
知识点: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性质与核算
1.应收账款的性质及内容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
(1)货款、劳务款
(2)增值税销项税额
(3)代垫费用,如包装费、运杂费
2.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扣除商业折扣但未扣除现金折扣)
含义
|
入账时间 | 对入账金额的影响 | ||
商业折扣 |
促销的优惠
|
销售成立时 |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及应收账款金额(即商业折扣影响应收账款入账金额) | |
现金折扣 | 鼓励顾客提前付款的优惠 | 实际收款时 | 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及应收账款金额(即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3.应收账款的核算
销售成立时(扣除商业折扣) |
实际收到款项时(扣除现金折扣) |
|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借:银行存款(倒挤)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数额) 贷:应收账款 |
(二)坏账的核算
1.坏账确认的条件
(1)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遗产或破产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较长时间(3年以上)不能清偿,并有充分证据表明以后仍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
2.坏账计提的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3.坏账核算的方法——备抵法
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 |
估计坏账损失金额=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提取比例 |
|
账龄分析法 |
对不同账龄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账龄越长,提取比例越高 |
4.会计处理
初次计提 |
借:资产减值损失(估计坏账损失金额) 贷:坏账准备 |
|
再次计提 |
“估计坏账损失金额”是“坏账准备”应有的贷方余额: ①估计坏账损失金额>原“坏账准备”贷方余额,或原“坏账准备”有借方余额——补提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估计坏账损失金额<原“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冲销差额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
|
确认并转销坏账损失 |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 |
|
收回已发生的坏账损失 |
|
知识点: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时 |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
|||
收到货物时 |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或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
|||
多退少补 |
补付 |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
||
退款 |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
预付账款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不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知识点:其他应收款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4.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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