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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根据“浙江2021年审计师报名通知”可知,2021年浙江审计师实行考后核查,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包括“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审计管理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报名时的在线核验: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24 小时内核验完成)。
在线核验后,再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成绩公布与考后核查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报考流程中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2.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包括“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审计管理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未查清事实前,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
(三)证书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线上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包括“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未按规定进行考后核查的,不予办理证书等事项,逾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因此,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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