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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回顾: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白娘子 2019/04/11 09:22:10 字体:

备考阶段考生经常会有复习过的知识遗忘的问题,想要让学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要进行多轮复习。在百天冲刺阶段,正保会计网校上线了打卡小程序,每天为考生准备一个核心知识点。为了让大家记忆的更加深刻,我们对以往学习过的知识点进行回顾,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

知识点回顾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

一、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企业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利息的发生、支付情况。该科目一般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利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采用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按应付合同利息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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