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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法基础》这一科目当中,税法占据了大部分分值,是十分重要的部分。税法哪个老师最优秀?当然是我们的杨军老师!下面就来看看杨军老师是如何解析税法部分中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相关概念。
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梦想成真”系列丛书税务师《税法(Ⅱ)应试指南》主编。
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造就了杨老师幽默、亲切的授课风格。清晰、系统的讲解思路,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他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让你在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案例中,轻松学习税法知识。
学员印象:税法少侠、实战派
老师寄语: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主讲班次:超值精品班
▍相关知识点:
本视频中题目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相关概念。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课后习题:
【判断题】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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