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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项目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军级以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体、卫、技术、环保等方面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⑦退休工资;
⑧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免税的所得;
⑩在中国居住不满90日的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免税,有协议的延长到180日;
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每年不超过两次);
“三险一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拆迁补偿款。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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