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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票据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19/11/26 10:45:53 字体: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票据种类及期限”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票据时间总结】见票即付的汇票是银行汇票吗?

答疑老师回复:

不仅仅只是银行汇票。

请看下表总结:

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商业
汇票
见票即付(注:明确表示是见票即付或出票时到期日未记载视为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
定日付款到期日前
提示承兑
到期日起10日到期日起2年
出票后
定期付款
见票后
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
银行本票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2个月出票日起2年
支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0日出票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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