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不能抵扣吗?开专票抵扣不了怎么办?
答疑老师回复:
是不能抵扣的,但是不属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
(2)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3)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