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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零税率免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零税率免税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1、零税率
服务项目 | 具体内容 |
国际运输服务 |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
航天运输服务 | |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部分服务 | (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 【记忆提示】现代服务中“技术含量较高”的部分服务 |
2、免税
服务项目 | 具体内容 |
运输服务 | (1)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2)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
邮政服务 | 为出口货物提供邮政服务 |
电信服务 |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 |
金融服务 | (1)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服务;(2)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
建筑服务 |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现代服务 | (1)工程勘察勘探服务;(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的播映服务;(6)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7)为出口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8)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知识产权服务;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③鉴证咨询服务;④专业技术服务;⑤商务辅助服务;⑥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
生活服务 |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
销售无形资产 |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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