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19/12/09 09:28:44 字体: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形】

答疑老师回复:

准予抵扣的情形: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不包括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更多推荐: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汇总-《经济法基础》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