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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调解、判决和执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19/12/18 09:14:03 字体: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调解、判决和执行

1. 调解

种类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可以调解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必须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不应久调不决
不得调解(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2)“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区别“离婚案件”与“婚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注意】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判决——公开进行没有例外

(1)一审上诉期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生效判决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②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

③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注意】生效判决“不得上诉”,如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3. 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4. 强制执行

法律文件申请人执行机构
判决、裁定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第一审法院
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
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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