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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五章“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1、中国公民黄先生2013年1~12月份取得每月工薪收入42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黄先生2013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A、[36000-(4200-3500)]×30%-2755=7835元
B、36000×30%-2755=8045元
C、36000×10%-105=3495元
D、(4200-3500)×3%×12=252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额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因为月工资4200元高于费用扣除额,所以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10%-105=34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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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也没弄懂。 答疑老师回复: 提示承兑期限: 如果取得全年一次性不含税奖金的当月工资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则按照下面的步骤计算: 1、(不含税奖金+当月工资-3500)÷12,找税率A和速扣数A 2、(不含税奖金+当月工资-3500-速扣数A)÷(1-税率A)=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3、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找税率B和速扣数B 4、含税奖金×税率B-速扣数B=应纳税额 最关键的是在第3、4步的时候,不需要再考虑当月工资不足费用扣除标准的问题,因为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计算的过程中已经考虑了。 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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