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提示承兑与提示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0/26 09:42:51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三章“提示承兑与提示付款”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1、根据规定,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满()办理。

  A、2个月内

  B、1个月前

  C、1个月后

  D、10日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满1个月后办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提示承兑与提示付款

  详细问题描述:

  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期限的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其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学习愉快!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2016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2016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