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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斌微课】经济法基础:背书的特别规定—限制背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松子 2020/07/22 16:00:35 字体: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对于背书的考试大纲要求还是挺多的,而且大部分初级考生一到背书这块儿内容就比较懵,傻傻分不清楚~

正保会计网校给大家整理知识点微课,主要是针对某个知识点的精讲,都是网校老师的课哦~每天刷手机的时间空出来三五分钟就可以回顾一个知识点,碎片化时间巩固提升!

今日带来的是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辅导老师侯永斌老师的微课视频:背书的特别规定—限制背书

背书特别规定:包括条件背书、部分背书、限制背书、期后背书。

(1)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2)“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收款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后的受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期后背书是指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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