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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证账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08 18:21:29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账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证、账、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注意】起点及时间均可能成为命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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