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让大家更顺利地备考,正保会计网校把大家常见的问题统一汇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回答:管理费用具体包括的项目有:
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经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等。
2.现金、存货盘盈、盘亏应如何处理?
回答:(1)有关现金的盘亏、盘盈的相关处理。
① 现金盘盈时:
批准前: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后,支付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未查明原因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② 现金盘亏时: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批准后,应收责任人赔偿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未查明原因的: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有关存货盘盈、盘亏的相关处理
① 存货盘盈时:
批准前: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② 存货盘亏时: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科目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收发计量、管理不善)
营业外支出(非常净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
回答:当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截至本年末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当年确认的成本=劳务总成本×截至本年末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
【提示】掌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如何确认完工程度,这是完工百分比法计算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如果题目中给定了完工程度,那么考生不需要自己计算,直接使用即可。
4.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损益与持有期间损益的区别?
回答:一问到处置损益,一定只考虑处置当天涉及到损益类科目的合计数,不考虑处置前因持有这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而涉及的损益的金额;若问持有期间损益,则需要将从取得这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至处置时涉及到的损益都应考虑在内。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中,涉及到损益核算使用的科目只有两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因此只要把这两个科目找准确了,确定最终的金额就非常容易了。
【提示】计算整个持有期间实现的收益=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时的投资收益+结转的投资收益。(简便算法:货币资金借方合计-货币资金贷方合计)
计算处置时点的投资收益=处置时的投资收益+结转的投资收益
计算处置时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处置时点所有损益类科目的合计数
5.如何处理购买和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
回答:购买和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按以下原则来处理:
(1)购买时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①购入的是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指设备等动产,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税法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设备等动产),其进项税税额可以抵扣,即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若该项固定资产需要安装,那么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即: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领用自产产品也不会涉及销项税的核算。即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非视同销售)
②购入的是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2009年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税法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仍然不允许抵扣,即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若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那么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仍然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即: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领用自产产品税法上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按库存商品的计税价格确认销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直接按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成本)进行结转计入资产成本中。即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视同销售)
(2)2009年后购入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出售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即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净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