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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美美 2019/01/22 14:31:19 字体:

无论你是否在备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于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知识,你都应该了解一下,因为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仅要掌握知识,还要学以致用,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总结了《经济法基础》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理清思路,高效学习!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

【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关键词:任职受雇

2. 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提示】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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