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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候,有关于稿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知识,你应该了解一下,因为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仅要掌握知识,还要学以致用,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总结了《经济法基础》中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理清思路,高效学习!
【知识点】稿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稿酬所得,
薪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提示1】稿酬一定要“出版发表”。注意和劳务报酬的区别!!!
【提示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示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提示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提示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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