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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美美 2019/02/11 15:02:52 字体:

快点醒一醒啦!2019年新年都已经过完了,还有89天就要进行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啦!你有没有进入学习状态呢?在学习《经济法基础》的时候,有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的知识,你应该了解一下,因为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仅要掌握知识,还要学以致用,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总结了《经济法基础》中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理清思路,高效学习!快来看看!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日知识点

【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1)劳动者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需年满16周岁
(3)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劳动者如实说明用人单位需要了解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1)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等情况;
(2)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记忆小贴士】不扣证、不收财物、不要担保
(3)扣押证件的: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给予处罚;
(4)要求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处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的罚款,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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