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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定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各位小伙伴们备考得怎么样了呢?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汇总了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二章“应交增值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详细问题描述:
如何理解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答疑老师回复:
这样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要考虑增值税的金额。金融商品是差额计税的,而且售价和买价之间的价格都是含税价,所以计算增值税之前计算出来的投资收益也是含税价,价税分离计算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售价-买价)/(1+6%)*6%,赚了时确认的分录里,从投资收益中倒扣出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所以投资收益在借方。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发生了投资亏损,那么计算增值税时,要价税分离冲出对应的增值税金额。所以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而这个借方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金额,可以用来抵扣当年以后期间产生的贷方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额,但如果到当年年末,还不能抵扣时,把这个借方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再转平,此时的分录就是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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