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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预习阶段重要考点17:财产租赁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懒啊 2023/12/06 16:13:5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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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预习,很多考生不知道如何下手,知识点较为繁多,而且不理解不知道怎么去记忆,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助力备考,整理了以下常考考点,配以练习题,赶快来一起学习吧!

重要考点17:财产租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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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预习阶段重要考点

练习题题目:

温馨提示:点击【查看答案解析】按钮,即可查看练习题正确答案及解析哦~

1.(单选题)2018年10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自有的一套检测设备,取得租金收入为5 000元。设备原值10万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不考虑其他税费)

A.400元

B.420元

C.800元

D.1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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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个人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5 000×(1-20%)×20%=800(元)。

2.(单选题)2018年1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5 000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不考虑其他税费)

A.400元

B.420元

C.800元

D.840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根据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5 000×(1-20%)×10%=400(元)。

3.(单选题)贾某从2016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 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 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贾某2016年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1 600元

B.1 820元

C.3 640元

D.1 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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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租赁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费,每月扣除额以800元为限。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800(修缮费)-800]×10%×2+(3 000-800)×10%×7=1 820(元)。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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