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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存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3/03 13:40:16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存货

  1.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的成本)

  (1)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

  在物价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利润偏高。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单价=实际成本/存货数量;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发出数量×单价

  注意:平时只核算发出和结存的数量,不核算其金额,不利于存货的管理。

  (4)移动加权平均法

  每购进一次存货,就计算一次平均单价。

  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注意:

  第一,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第二,发出时计价

  第三,在途材料单设科目

  4.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

  注意:

  第一,差异率=差异额/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差异率

  第二,在途物资

  第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的处理

  5.周转材料

  (1)包装物

  第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生产成本”;

  第二,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销售费用”;

  第三,随同产品出售且单独计价——“其他业务成本”。

  (2)低值易耗品

  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在发出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6.委托加工物资

  注意

  (1)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处理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2)应计入的税金。

  第一,增值税

  ①一般纳税人——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小规模纳税人——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消费税

  ①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②连续加工再出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7.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计价

  (1)毛利率法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净额×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2)售价金额核算法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8.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发生盘盈和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期末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核算时分两步:第一步,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第二步,批准后结转处理。

  注意: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9.存货减值

  (1)方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第一,以备销售的商品;

  第二,生产用材料。

  (3)应计提跌价准备金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

  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成本-可变现净值)-已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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