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微学习笔记:长期借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3/20 10:49:32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长期借款

  一、长期借款概述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取得和偿还情况,并分别设置“本金”、“应计利息”、“利息调整”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取得长期借款

  (二)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应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付息的,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三)归还借款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请点击查看原帖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