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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微学习笔记:长期应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3/20 10:53:02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

  (一)应付融资租赁款——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企业购买资产有可能延期支付有关价款。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具体来说,企业购入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时,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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