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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12.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10 14:27:4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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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总结: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利导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6)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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