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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2/01 19:20:43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注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是投资性房地产。

属于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注意1】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注意2】在实务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如某项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用途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应当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2016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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