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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优惠政策 | 项目 |
免税收入 | 略 |
免征 | 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 【注意】“渔”指远洋捕捞 |
减半征收 |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注意】技术转让所得=收入-成本-税费 |
三免三减半 | (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
加计扣除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加速折旧 | (1)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
减计收入 |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应纳税额抵免 | 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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