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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四章“包装物押金”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14675
B.17000
C.17145
D.1717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一般产品包装物押金不计入销售额,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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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我用的是去年的教材,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此题侯老师讲的是啤酒、白酒的包装物押金须并入销售额交纳增值税,啤酒是今年教材改的吗? 答疑老师回复: 您看一下这里的总结: 对啤酒黄酒包装物的押金暂不征收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是从量计征消费税的。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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