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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末领取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只反映债券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债券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本期计提的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本期期初摊余成本即为上期期末摊余成本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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