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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六章“纳税调增”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需要作纳税调增的是( )。
A、税收滞纳金支出
B、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
C、超标的广告费
D、违反销售商品合同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违反销售商品合同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扣除,不需要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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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除了行政罚金和罚款之外还有其他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答疑老师回复: 罚金、行政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行政性的处罚,不能在税前扣除 限额扣除的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其他项目一般是可以据实扣除的。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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