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民事诉讼审判制度(5.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5/19 15:31:58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民事诉讼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且为单数

      ——一审除简易程序、特殊程序(选民资格及重大疑难案件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选民资格及重大疑难案件有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二审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回避制度——审判、书记、翻译、鉴定、勘验人员为当事人、诉讼人或其近亲属(回避)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其他关系的(回避)

      ——接受送礼、违规回见(回避)

3、公开审判——(一般情况)开庭并公开

      ——(特殊情况)涉密、隐私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

      ——无论审理过程是否公开,结果一律公开宣告

4、两审终审——一般情况(两审终审),此类情况必须经过一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才能进入二审程序

      ——特殊情况(特别、督促、公示催告程序以及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

      ——对终审判决、裁定不得上诉,发现有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搜集整理了热心学员分享的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链接

教你如何制定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

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有信心 感恩网校老师精彩授课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