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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收款项减值(5.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5/19 16:37:20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应收款项减值

1、原因

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会导致各项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因坏账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或减值损失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应收款项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应将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计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计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同时计提坏账准备

2、确认减值的方法

直接转销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得采用)

备抵法

3、账务处理

(1)直接转销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得采用)

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2)备抵法

A、发生减值损失以及补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B、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C、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时  

①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②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D、转回多提的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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